各分院(部)、处室:
2021年科技工作业绩统计工作即将开展,具体安排如下:
一、业绩统计范围:
2021年1月1日-12月31日期间所取得的科研项目与成果。
二、材料要求:
1. 论文
公开发表的论文:论文原件1份、复印件1份及论文WORD版电子稿(按刊物封面、版权页、所有目录、本人论文全部页数、封底的顺序)。(前期已上交的只需提供原件)
2. 论著(不含教材)
著作原件1份,复印件1份(封面、版权页、所有目录、本人编写章节说明页、封底)。
3. 授权专利
专利证书原件1份、复印件1份、专利服务合同原件1份、复印件1份(前期已上交的除外)。
4. 科研成果
获奖证书和获奖文件原件1份、复印件1份。
5. 被采纳的研究报告
研究报告复印件1份,有效的研究报告采纳证明原件(盖采纳单位章)、支撑材料或领导批示资料原件1份,复印件1份。
6. 科研项目(立项和结项)
立项项目下达文件、项目合同,结项文件或结题证书的复印件各1份。
三、其他事项:
1.只有电子版或网络版的论文不在统计范围内。
2. 上交纸质稿的同时,请上交所有材料的电子稿1份。论文论著按封面、版权页、目录、正文和封底的前后次序排列。
3. 请各分院(部)、处室汇总各类项目和成果后,统一将纸质稿、电子稿上报科技产业处(敬业楼201),电子稿发至邮箱:2125951835@qq.com。
4. 材料提交科技产业处的截止时间:2020年12月18日。
5.所有原件查验无误后将统一返还。
教学科研处
2021年12月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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